認識北港-old
資安宣導
【轉知】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條文,請查照。
【轉知】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條文,請查照。
資訊群組 :
人事室
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瀏覽數:
分享
